日前,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﹝2017﹞279号行政处罚公示,北京顺益翔通木箱经营部违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被罚款8万元。
海环保罚字﹝2017﹞27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现,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北京顺益翔通木箱经营部坐落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南1-20号的木材加工(木片加工)项目进行全方位查看,发现该项目归于陈述表项目,其既未报批环评也未经检验,其主体工程于2009年4月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。上述行为违背了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则。
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则,责令北京顺益翔通木箱经营部中止出产或许运用,罚款人民币8万元。